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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全面实施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 各区房管局,市、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: 为落实《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试行办法》(沪住建规范[2018]1号)文件要求,自2018年7月1日起,本市住…
上海全面实施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
各区房管局,市、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:
为落实《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试行办法》(沪住建规范[2018]1号)文件要求,自2018年7月1日起,本市住房租赁合同实施网签。
为确保住房租赁合同网签与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有效衔接,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业务时,对于符合网签条件的,应当向当事人收取网签合同。
特此通知
附件: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补充操作口径
上海市房屋管理局
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
附件:
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补充操作口径
为配合落实《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试行办法》(沪住建规范[2018]1号)文件,结合本市现有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规则,自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,请各区房管局指导各街镇受理中心,按照如下操作口径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业务:
一、2018年7月1日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后的操作口径
(一)各街镇受理中心受理新增登记备案时,申请人提供住房证明为下列7种类型的,应当告知租赁当事人,提交网签合同文本后,方可办理租赁备案(住房证明样张及合同示范文本另附,或至知识库查询)。
1、绿色或黄色上海市房地产权证;
2、咖啡色房屋所有权证;
3、红色不动产权证(后附样张);
4、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(预告登记)及房屋交接书;
5、上海市不动产登记证明(预告登记)及房屋交接书;
6、新建商品房出售合同,或者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及房屋交接书;
7、租用居住公房凭证。
(二)未办理合同网签的,如经过房地产经纪机构、住房租赁企业成交的,应通过上述机构和企业实施合同网签;如租赁当事人自行成交的,可到房屋所在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(即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)实施合同网签。
(三)办理新增登记备案时,当事人应现场承诺提供的网签合同真实有效,并在申请书上签字确认。(申请书中“申请人承诺”新增了承诺事项,后附申请书样张) 二、补充操作口径
《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则》沪房管规范市[2013]2号文件继续有效。就各街镇日常工作反映较多的问题,参照以下口径办理。各街镇在办理业务时,补充操作口径优先于现有操作规则,补充操作口径的未涉及事宜,仍应按照现有操作规则办理。
(一)申请材料中的“身份证明”、“住房证明”,应当核验原件,并收取复印件。
(二)取消新增合同登记备案的单方申请,保留注销登记备案中,房东单方申请注销登记备案。
(三)取消“租赁合同延续登记备案”业务种类,合同到期后续租的,应办理新增登记备案。
(四)房地产权证等住房证明上,产权人过世的,当事人需办理继承手续后,方可申请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。
(五)房地产被抵押的,当事人仍需提交住房证明原件,原件核对后返还,收取复印件。
(六)产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,并加盖公章。
(七)公共租赁房项目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,需提交的住房证明包括:
1、已取得产证的,提交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;
2、尚未取得产证的,若属集中新建项目的,提交公租房公司的土地证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;若属配建项目的,提交开发企业的土地证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、开发企业与公租房公司的房屋移交证明文件。
(八)新增一类“住房证明”:商办用房等按照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的,需提供区政府相关证明文件。
各区房管局应根据现有操作规则和补充操作口径,负责本辖区内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业务指导,做好网签、备案衔接工作。市、区两级住房租赁服务中心按照各自职责,承担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和管理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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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 |
联系地址 |
上海市 |
南泉北路201号2、7楼(周一至周五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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浦东新区 |
南泉北路201号1楼(对公业务:周一至周五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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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杨路受理处:张杨路2899号(近德平路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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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南受理处:惠南镇人民西路1559弄1支弄5-16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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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浦区 |
鲁班路158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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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汇区 |
上中路466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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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宁区 |
剑河路606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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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陀区 |
中山北路2930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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静安区 |
老沪太路1233号(运城路99号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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虹口区 |
东体育会路359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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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浦区 |
长岭路111号(近抚顺路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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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山区 |
宝杨路1369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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闵行区 |
水清路159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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浦江分中心:浦晓南路166号
(对私业务:周一至周六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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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定区 |
嘉戬公路118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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松江区 |
松江新城文诚路1611号(近三新路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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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山区 |
金山区石化卫零路478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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奉贤区 |
望园南路1529弄1-3号C裙楼底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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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浦区 |
城中西路121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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崇明区 |
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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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受理时间(固定假日及调整公休日除外)
周一至周六上午9:00-11:00,下午1:30-16:00.
咨询地址: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1301号B座301室
咨询电话:021-51713198 18016232555肖老师